问题已解决

2021年2月,某市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房产开发项目的资料如下: (1)2017年8月支付政府8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取得合规的财政票据),取得用于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并缴纳契税。 (2)2017年9月开始动工建造,发生开发成本5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1000万元。 (3)2020年7月项目开始销售,至2020年底,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80%,共计取得含税收入240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20%投资入股某酒店,约定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2 10/18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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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同学您好,您的题目不完整。
2022 10/18 21:28
84785040
2022 10/18 21:36
问题是 销项税额是多少
王小龙老师
2022 10/18 21:51
同学您好, 销项税额=(24000÷80%-8000)÷(1+9%)×9%=1816.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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