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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老师讲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课件里,关于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该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宋老师讲的减按50%

84785007| 提问时间:2022 10/2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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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100万到300万之间的,今年5%的税率。
2022 10/24 17:33
郭老师
2022 10/24 17:3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14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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