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是建筑公司,中了一个项目,项目用的主材料是由甲方帮我们支付的,甲方是从工程中帮我们支付的材料,材料发票还是开给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和甲方还有材料公司签了个三方协议,和代付款说明,这样做税务上合法吗?

84785004| 提问时间:2022 10/25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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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这样做是合法的。
2022 10/25 18:24
84785004
2022 10/25 18:39
像这种做法有什么财税规定吗?
雨萱老师
2022 10/25 18:48
这个三方协议主要是合同法约定。 开票这个主要是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符合三流合一一般问题不大。
84785004
2022 10/25 18:49
现在是材料公司不同意这么弄,让我给他找可以这么做的相关规定
雨萱老师
2022 10/25 18:55
材料公司也是怕风险。增值税三流合一要很严谨的。你们的这种方式多了个代付,在资金流上不好解释,所以材料公司不同意也是可以理解的。 由于项目材料本身也是甲方用的,你查一下甲供材料的相关处理。 换一种处理方式。材料方向甲方开票,甲方向材料方付款。你们公司就不参与这部分了,只是在工程中用到材料的时候直接领用。你们与甲方的工程结算也不再考虑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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