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我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的软件,符合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之前开的发票是软件名称,也办理过退税。这次对方企业要求开发票要开软件明细,是软件的子系统。如果开明细怎么办理退税?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首先啊,只要你是软件产品,你都是可以享受这个政策的呀,这个不限制于你这个开票的名称,只要你开票的大项目都是属于软件产品都可以。
2022 10/26 22:14
84785005
2022 10/26 22:16
软件产品的名称是监测与控制系统,对方要开的是设备名称
陈诗晗老师
2022 10/26 22:17
那你销售的到底是设备呢,还是销售的是软件技术?
84785005
2022 10/26 22:17
办理退税要求是发票名称和备案名称一致的
陈诗晗老师
2022 10/26 22:17
首先现在不是退税的问题,现在是你开票的问题,你开票一定适合你实际销售的业务相一致的,那如果说你实际提供的本身就是那个系统技术,那对方要求你开那个设备的名称就显然就不合理,你可以拒绝他,这个不是他说要怎么开就怎么开的,这个是以实际为准。
84785005
2022 10/26 22:27
我们销售的就是纯软件,合同写的设备名称就是软件的子系统,这是签合同问题
84785005
2022 10/26 22:28
对方说她们当地税务局要求发票要开明细
陈诗晗老师
2022 10/26 22:36
那首先你的一级科目。你就正常的俺。控制系统或者是监测系统开具,然后后面的小的项目直接开子系统,这也不影响。
84785005
2022 10/26 22:51
老师您的意思是这样开,不影响退税
84785005
2022 10/26 22:52
老师,您的意思是这样开,不影响退税。
陈诗晗老师
2022 10/26 23:03
哎,对了,就是前面你的项目是符合的,不影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