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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帝卷烟有限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为914101502583252618,主要生产销售金帝牌卷烟,金帝牌卷烟平均售价为100元/条(不含增值税)。2021年6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移送烟叶一批,委托某县城加工厂加工烟丝1.5吨,烟叶成本为300000元,该加工厂提供辅料,加工后直接发给陕西金帝卷烟有限公司,共收取辅料及加工费5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陕西金帝卷烟有限公司(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陕西金帝卷烟有限公司收到了加工厂的消费税代收代缴税款凭证。陕西金帝卷烟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本月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60%用于继续生产金帝牌卷烟。陕西金帝卷烟有限公司期初库存无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00元、增值税额65000元,生产车间本月领用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金帝牌卷烟。陕西金帝卷烟有限公司期初库存无外购已税的烟丝。(3)向当地某烟草商贸公司销售金帝牌卷烟100标准箱(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0000元,并收取包装物租金共计226000元,货物已经发出,款项已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0/2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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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松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会已过会计
您好,题目没有发完整
2022 10/2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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