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及所得税汇算清缴日均为 2020年4月30日。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得税率为25%。甲公司于2019年10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商品于2020年3月1日发生了退货,该商品的售价为100万元,商品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率为13%,消费税率为5%。款项一直未收,甲公司于2019年末针对此应收账款提取了5%的坏账准备。甲公司2020年3月10日收到乙公司退货的产品。要求: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贷:应收账款 113
(2)借:库存商品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
(3)借:坏账准备
5.65(113×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65
(4)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0×5%)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
(5)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3×5%×25%]1.41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41
(6)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80-100×5%)×25%]3.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
(7)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01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01
(8)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0.701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701
2022 10/30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