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2×20年4月1日向乙企业赊购一批原材料,价格为3000000元,增值税为390000元,货款及税款原定两个月后付清。因甲企业出现严重的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偿还债务,双方于2×20年7月10日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在5日之内支付3200000元现金的方式了结此项债务。甲企业2×20年7月14日用转账支票支付了3200000元给乙企业。根据上述资料,甲、乙企业2×20年7月14日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1)债务人甲企业。借:应付账款3390000贷:银行存款3200000投资收益190000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上面分录中差额19万是计入“投资收益”,而不是“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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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学员,稍等一下
2022 11/02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