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这题不明白为何第3题的A选项是对的,明明除名需要合伙企业的人一致同意 ,也明明E是对的,案例并没有达到除张海晨之外的其他合同伙一致同意呀,为何还会是收到除名通知时,除名生效呢?本这个议事就没通过呀?另外第4题,为何不是E无限责任,他是特殊合伙企业,所以要看他是否故意或重大过失来决定他承担的责任,是吗?如果本题是普通合伙企业,是不是不用考虑了E退伙后张海晨承担无限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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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尊敬的学员您好,第一个并不是让判断案例分析的对不对,题目没有说明,默认就是处理正确的。是问以下规则正不正确,按正确的选就可以了。
2022 11/06 13:22
薛薛老师
2022 11/06 13:26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