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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如何税前扣除?

84784968| 提问时间:2017 07/02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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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8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某企业2010年实际发放的工资均超过2000元,但是均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企业所得税只能允许按2000元进行税前扣除,对吗?如果税务检查时,补扣了个人所得税,可以按实际发放的工资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吗?.
2017 07/02 18:46
999
2017 07/02 18:57
您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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