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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甲运输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湖北),2020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 与一工厂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注明在本月底之前完成规定的运输业务并收取运输费合计15万元(含增值税,下同),但本月完成运输业务后,托运方仅付给甲运 输公司10万元。 (2) 甲运输公司将位于B县的一座四年前购入的车库转让给其他单位,该车库购入时价格120万元,已提取折旧10万元, 评估价180万元,签订合同以200万元价格转让。 (3)为了扩大经营,甲运输公司向银行贷款90万元,合同约定将甲公司在本市的2个停 车库12个月的使用权提供给银行无偿使用,以抵偿应付给银行的利息5.3万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2 11/0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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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同学,请问你具体问题是什么
2022 11/09 16:15
84785039
2022 11/09 17:27
答案解析:甲公司业务(2)应在B县预缴的增值税=(200-120) / (1%2b5%)×5%=3.81 (万元) 老师,卖旧房的扣除项目是:评估价%2b地价款%2b税费,那为什么不是用200-180呢?
泡泡酱老师
2022 11/09 17:32
销售不动产的预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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