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2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问: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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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42+8)÷(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
你计算一下
2022 11/13 13:46
84784994
2022 11/13 13:55
书上是这样的,没搞懂42/(1-10%)
陈诗晗老师
2022 11/13 13:56
哦,你这里是按照收购农产品来处理的,因为你这个题目直接说收购原木。那如果说收购农产品的话,你这里就不是按照42直接算,因为它还可以抵扣进项,那么成本就是42乘以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