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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江苏隆兴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 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 上注明收购 价款42 万元,支付收购运费,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 费金额3.46 万元,将该批材料委托中继实木地板厂加工成实木地板 中继实木地板厂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和辅料费 7.5万元。隆兴实木 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后,将其中的 80%继续加工成免漆实木地板成 品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180 万元。则: (1)中继实木地板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 (2)江苏隆兴实木地板厂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纳的消费税是多少? (成本利润率6%;消费税税率6%)

84785011| 提问时间:2022 11/1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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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儿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请稍等,这边为你回复
2022 11/14 16:53
芳儿 老师
2022 11/14 16:55
1、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2*91%+3.46+7.5)/(1-6%)]*6% =3.14万元 2、销售实木地板成品应缴纳的消费税=180*6%-3.14*80%=8.288万元 请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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