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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民办学校收的伙食费免增值税和所得税吗?有什么依据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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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财税【2016】36号“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所以,在提供学历教育的高校经营食堂,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收取的伙食费收入,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教育服务收入。
2022 11/16 09:33
郭老师
2022 11/16 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的公告》 ( 2018 年第 23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的公告》 ( 2021 年第 3 号 ) 等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 制定《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现予发布,并根据政策 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一、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优惠事项
( 一 ) 免税收入
企业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免税收入优惠事项表》 (表 1 ) 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表 1 免税收入优惠事项表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 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3 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 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 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 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