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总公司是餐饮公司,主要做奶茶连锁店,旗下的分公司,购入材料,是从厂商(一般纳税人)卖给总公司(一般纳税人),总公司再卖给分公司(小规模),还是分公司直接从厂家进货缴纳的税费更低,总公司把材料卖给分公司是按照13个点开票吧,主营是餐饮服务,但是卖给分公司的是材料,是不是就是按照13个点开票?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2 11/16 18:3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钟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同学你好 总分公司是合并纳税,所以整体对于所得税没有影响的
2022 11/16 18:34
钟存老师
2022 11/16 18:34
总公司卖饮料是13%,因为是一般纳税人
84784985
2022 11/17 09:11
我们分公司可以选择不进行合并纳税吗?就是那个小微企业的政策是要跟着总公司的走是吗?
钟存老师
2022 11/17 16:40
不进行合并缴纳需要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 一般是需要和总公司一起判别是否小微企业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