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非盈利学校,前会计把增值税做了零申报,有的季度企业所得税也做了零申报,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又填了收入,现在税局要求写情况说明,这个要怎么写比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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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可以说当时会计人员请假,账没做出来,到申请期了,只能进行零申报,等到汇算清缴时,账做好了,也就按账上的数据进行申报了。
2022 11/16 21:07
王雁鸣老师
2022 11/16 21:08
同学你好,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说季度申报时,确实没做好账,汇算清缴时,才做好账,这三年都是这种情况。
王雁鸣老师
2022 11/16 21:15
同学你好,也可以说因为财务人员不能预计年度汇算清缴时的利润情况,季度申报时怕多缴了企业所得税不好退,也就是怕退税麻烦,所以就做了零申报。
王雁鸣老师
2022 11/16 21:34
同学你好,增值税可以说收入都是无票收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发票了,所以也就没确认收入,等年底时,确认都不要发票了,才确认收入处理的。
王雁鸣老师
2022 11/16 21:41
同学你好,这个不一定的,有的个人会要求开发票的。
84784952
2022 11/16 21:07
三年都没申报哦
84784952
2022 11/16 21:08
2019年至到2021年都是没报数据
84784952
2022 11/16 21:12
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在做完账后就进行更正申报的,
84784952
2022 11/16 21:24
但是增值税也是零申报哦,这个怎么说明呢?
84784952
2022 11/16 21:38
但是学校一直都是无票收入的,都是一些学费,个人不可能要求学校给他开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