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请教两个问题:1、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不管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都可以是不?2、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须债务人同意,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个不发生效力是什么意思?不通知的话这转让债权还是没意义呀?请老师指点,谢谢。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2 11/19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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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1是的 2不发生效力指的是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偿债
2022 11/19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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