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5.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 A 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 2020 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境外分公 司税后所得 12 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3 万元。2021 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30 万 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 14 万元,已在该国缴 纳企业 所得税 6 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 率 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20 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抵 免限额为多少万元。 (2)2021 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 抵免限额为多少万元。 (3)2021 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 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多少万元。 (4)2021 年度汇总纳税时,该企业实际应缴纳 的企业所得税为多少万元。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您好,问题正在解答。
2022 11/20 19:40
夕夕老师
2022 11/20 20:35
(1)2020年境外所得抵免限额=12*0.3=3.6,等于实际缴纳税额3万元。按照实际缴纳税额抵免。
(2)2021年境外所得抵免限额=14*0.3=4.2,小于实际缴纳税额6万元,按照抵免限额抵免。
(3)2021 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4.2万元。
(4)2021 年度汇总纳税时,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25+14*0.3-4.2=7.5
夕夕老师
2022 11/20 20:36
同学您好,问题已经解答,麻烦您五星好评哦,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