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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可备条款和必备条款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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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同学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劳动纪律;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可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和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2 11/20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