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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从农户手中收购高粱10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300000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酒厂(使用了甲酒厂没有的先进工艺技术),生产白酒32000千克,收回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90400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不含税价款1000000元。 问收购高粱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什么=32000*(100000/32000)*3*13%/(1+13%)=34513.27(元) 收购农产品加工税率13%的货物能抵扣的进项不应该是300000*10%=30000(元)吗?

84785001| 提问时间:2022 11/2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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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们的销项是9%的话那你们可以抵扣进项也是9% 如果你们销项是13% 那你可以抵扣的进项就是10%
2022 11/21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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