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0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前三个月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1/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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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第一个月3万-5000减4000减2000)*3%
2022 11/21 15:52
郭老师
2022 11/21 15:53
第二个月6万-1万减8000减4000)*10%-2520-第一个月预缴
郭老师
2022 11/21 15:54
第二个月9万-1.5万减16000减8000)*10%-2520-前两个月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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