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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农户种植草,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是否视为自产自销

84785043| 提问时间:2022 11/2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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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对的是的,这种属于资产。
2022 11/22 15:19
郭老师
2022 11/22 15:19
对的,是的,这属于自产自销的。
84785043
2022 11/22 15:21
老师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我问过税务局了他们说:公司加农户只有养殖才能视为自产自销
郭老师
2022 11/22 15:24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84785043
2022 11/22 15:29
老师你的这个解答我有点疑惑,到底是否可以视为自产自销,到底是否免税?有没有相关的税法文件?
郭老师
2022 11/22 15:30
我上面不是给你写啦,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从事植物的种植,那你属于不属于植物的种植?
郭老师
2022 11/22 15:30
它属于的话是不是就是属于免税的。
郭老师
2022 11/22 15:31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84785043
2022 11/22 15:32
我不是说了吗,现在处于一个公司+农户的模式。就是因为不知道是否视为自产自销才问你的。
郭老师
2022 11/22 15:41
不可以 我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种植合同,向农户提供中药材种苗、化肥、农药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并提供技术指导,农户种植中药材收获后,公司支付农户种植管理费用,药材由农户交给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中药材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我公司回收再销售中药材,是否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可否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公告明确规定免税农产品范围仅限于“畜禽”。 因此,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将回收的中药材用于销售,不能比照2013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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