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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郭美美2019年1月至3月每月在甲公司取得收入为2万元,个人负担(单位 代扣,下同)“三险一金“206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5月至 12月在乙公司每月取得收入3万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3090元,符合条件的专 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个人补缴了4月份的“三险一金”2060元。则郭某年终汇算 清缴情况如何计算?1-3月预扣预缴税额?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2 11/2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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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稍等看一下
2022 11/23 09:39
小默老师
2022 11/23 10:58
1月预扣预缴税额=(20000-2060-2000-5000)*3%=328.2 2月预扣预缴税额=(20000-2060-2000-5000)*2*3%-328.2=328.2 3月预扣预缴税额=(20000-2060-2000-5000)*3*3%-328.2-328.2=328.2 郭某年终汇算清缴情况=(20000*3-2060*3-2000*3+30000*9-3090*9-2000*9-2060-60000)*0.2-16920 减去1-12月预扣预缴的,是实际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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