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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为120000元,已用连续五年的税前利润进行过弥补:假设发生以下业务:(1)本年实现税前利润400000元。(2)年终,按净利润的10%、2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向投资人分配现金股利。要求:计算所得税、净利润和年终未分配利润的数额;编制结转所得税、结转净利润和年终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1/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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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所得税是400000*0.25=100000 净利润是400000*0.75=300000
2022 11/23 10:57
暖暖老师
2022 11/23 10:57
年终未分配利润是 300000-120000=180000
暖暖老师
2022 11/23 10:58
借本年利润100000 贷所得税费用100000
暖暖老师
2022 11/23 10:58
借本年利润3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000
暖暖老师
2022 11/23 10:59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30000 -任意盈余公积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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