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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何这题先占不会引起债的发生?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2 11/23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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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独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先占属于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性质属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事实。
2022 11/23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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