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甲公司是研发销售类型的公司,于是和乙工厂签订了代工代采协议,但是甲公司也会采购部分物料供乙工厂使用。甲和乙的结算内容是加工费。现在甲乙不合作了,乙公司要将应付未付的材料商的账单移交给甲公司支付,这个站在甲公司的角度上,如何处理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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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那一交给甲公司,那甲公司后面偿付了的话,那还能从乙公司的股东或者是以公司之前会给他吗。
2022 11/26 14:05
84784976
2022 11/26 14:11
甲和乙是合作关系,甲给乙的订单内容是加工费(这里面包含了加工费+代采的物料钱),但是乙代采的物料,是以乙的名义对第三方采购的,所有单据都是乙的抬头。现在甲接过来乙对第三方的账单,最后甲只需付乙加工费而已。现在我的问题是,站在甲的角度,接过来的账单去做付款应该怎么处理会合理合法?
陈诗晗老师
2022 11/26 14:32
那也就是这个费用的实际承担方本身应该是属于钾钠钾这一边的话,就直接放到加工物资的成本,然后贷应付账款就行了。
84784976
2022 11/26 14:35
但是物料的话是由乙下采购单给丙,送货单也是乙对丙,现在甲付材料款,单据怎么处理?直接把乙对丙的款记到甲的应付里边吗
陈诗晗老师
2022 11/26 14:37
直接由乙公司开票过去啊,开票以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的形式去帮他付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