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公司作为一个网约平台,客户在平台上面下单,有人接单了,这个订单完成后,由我们网约平台全额开票给客户,接单人员可以后台直接提现这一订单的金额,网约平台只抽取少部分佣金,这种业务,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全额开票也是可以的吗,一般企业确认收入无法用差额计算的吧
2022 11/27 16:41
84785030
2022 11/27 17:00
老师,你的意思是,做账的时候要用佣金确认收入,但是报税的时候,就视同销售,以全额开票的增值税确认销项,所得税方面也是全额开票的金额作为本期主营收入吗
84785030
2022 11/27 17:17
老师,主要接单人员,他们是个人形式,无法获取发票,不但没有进项,连费用也无法合理化,怎么办
刘升老师
2022 11/27 16:28
同学您好,您的公司属于代理人,用你们收取的佣金作为收入,你们发生的成本确认成本。
刘升老师
2022 11/27 16:52
同学您好,请参考一下。
由于联营模式下,商场在将商品转让给最终顾客之前不控制该商品,所以商场应属于代理人身份。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即“净额法”)确认收入。
由于在销售商品后,是商场负责收银和给客户开具销售发票,所以在税务方面完全符合商场销售货物的规定,应全额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供应商给商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方面做进项税额处理,企业所得税方面做成本处理。
因此,会计处理是净额法处理,税务方面是全额法处理。
刘升老师
2022 11/27 17:06
是的,这属于税会差异,请您参考这个例子。假如A供应商的专柜在甲公司商场,10月份销售了100万元(不含税),税额13万元,价税合计113万元。根据双方的联营协议,甲公司商场应分得20%。A供应商在11月份按规定开具了80%的增值税专票,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联营货款。
因此,甲公司10月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联营收入 20万元
合同负债-A公司 8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元
说明:虽然会计上是按照净额确认的收入,但是增值税发票开具、计税以及申报,都需要按照全额进行。
11月份收到发票支付货款做分录如下:
借:合同负债-A公司 8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4万元
贷:银行存款 90.4万元
3.纳税调整。 假如甲公司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联营收入”累计发生额为1800万,联营扣点均为20%。由于甲公司在会计处理时是按照“代理人”处理的,是净额法处理的。但是,在税务方面却应该全额确认。
应税收入=1800万元/20%=9000万元,与会计收入1800万元相差7200万元,应纳税调增7200万元;
应税收入对应的成本=9000万元×(1-20%)=7200万元,会计成本为0,应纳税调减7200万元。虽然,收入与成本都同时调整,一增一减,表面上对于应纳税所得额是没有影响的
刘升老师
2022 11/27 17:38
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