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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客户预付设备款的30%,按照客户要求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约定是收到预付款后4个月发货,财务处理需要符合审计要求,不能确认收入。公司类似业务较多,收到预付款时有些客户要求先开票,有些客户只要给收据,如何账务处理才能在账面上面分别这两类客户,为后续开票提供账面数据支撑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2 11/29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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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增值税 直接按预收处理,不计入收入。
2022 11/29 21:21
84784959
2022 11/30 11:25
由于公司类似业务非常多,按照老师的处理,预收账款账面上面无法区分哪些预收款已经开票,哪些预收款尚未开票,需要另外登记销售台账才行,增加工作量。会计科目设置“待发货主营业务收入”,审计这关好像又过不了
陈诗晗老师
2022 11/30 11:26
你这里审计肯定过不了 你只能另外用表格去统计
84784959
2022 11/30 13:35
老师,会计准则里面好像对这类业务没有特别明晰的会计科目设置,反映“待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是吧?研究会计科目一段时间了,找不到合适的科目
陈诗晗老师
2022 11/30 15:22
首先主营业务收入它是一个一级科目,那么一级科目你是不能自已去改变他的,如果说你要这样加,你只能在主营业务收入后面加明细科目去进行区分,但是你这样审计这边他是认可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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