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那这部分材料不用再做分录调整了吗?

84784957| 提问时间:2022 12/0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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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是的,那就是不需要纳税调整
2022 12/0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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