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市一家小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2010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小家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之匹配的销售成本为5660万元 (2)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 (3)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6.5万元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5)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390万元 (6)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200万元 (7)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8)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9)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10)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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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题目不全,咨询什么
2022 12/05 12:00
84784968
2022 12/05 12:41
(10)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企业2010年实现会计利润
4.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小默老师
2022 12/05 14:07
1.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增值税=8600*0.13+200*0.13-6.5-390
小默老师
2022 12/05 14:12
2.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8600*0.13+200*0.13-6.5-390)*(7%+3%)
3.企业2010年实现会计利润=8600-5660+200+30-1650-850-80-300=290
4.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600+200)*15%-1200=120
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600+200)*0.5%=44和90*60%=54较小的,
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90-44=46
小默老师
2022 12/05 14:13
感谢同学的五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