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如A企业2019年会计利润为1000万,当年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该企业当年的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1000万×12%=120万,由于120万<200万,因而该企业当年按照120万扣除,超出的80万捐赠支出当年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2019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80万=1080万。假定A企业2020年企业会计利润为200万,当年未进行慈善捐赠,该企业2020年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200万×12%=24万,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企业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24万=176万。 假定A企业2021年会计利润为100万,当年未进行慈善捐赠,该企业2021年捐赠税前扣除限额为=100万×12%=12万>8万,因而按照8万扣除,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企业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8万=92万请问老师这个题对吗那个8万是怎么来的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请稍等,这边为你解答
2022 12/06 11:13
芳儿 老师
2022 12/06 11:23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一年2019留80未扣除 ,第二年2020扣除24
还剩余 80-24=56 万 结转下一年度扣除
题目中的那个8是假设条件,如果余留下来的金额小于当期可以抵扣的限额的话,只能按照余留的金额来抵扣
请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