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麻烦老师详细讲解一下计算,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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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06 23:12
吴卫东老师
2022 12/06 23:21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1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纳税调减2
2 题目不齐全 无法判断想要表达的内容
3 直接对外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纳税调增3
4 行政罚款和税收之间不允许扣除 纳税调增3.5 非广告性赞助 不允许扣除 纳税调增3
应纳税所得额-190-2+3+6.5=197.5
应纳税额=197.5*0.25-33
84784949
2022 12/07 10:14
老师,(2)是 讲价值50万元的产品用于换取乙公司生产的货物,将价值34万元的产品用于抵偿公司的债务,将价值3.5万元的产品用于馈赠客户,讲价值10万元的产品用于奖励优秀职工。
这些金额对应纳税额有什么影响吗?
谢谢老师
吴卫东老师
2022 12/07 10:20
是有的,因为以物易物属于销售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以物抵债也是同样,产品对外捐赠和奖励优秀职工属于视同销售,税法上要调增收入和成本,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