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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给其他人或公司担保的借款,对方无能力偿还,由我公司偿还,我公司这部分税前可以扣除吗?

84785001| 提问时间:2022 12/0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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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不可以税前扣除
2022 12/09 12:22
84785001
2022 12/09 12:24
文件号发一下,老师
朴老师
2022 12/09 12:32
同学你好 依据《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本办法应收账款损失进行处理。   与本企业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担保。   企业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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