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4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745.8万元,为销售服装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4.69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6.78万元。(2)以不含税价格为15万元的服装与乙公司不含税价格为8万元的机器设备进行交差价款由乙存款支付,双方均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68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6万元(1)服装厂当月收取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2)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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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1)服装厂当月收取的销项税额为=745.8万/1.13*13%+6.78万/1.13*13%+15万*13%
(2)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8万*13%+68万+6万*9%
2022 12/12 09:53
84784950
2022 12/12 09:58
好嘞,谢谢老师
邹老师
2022 12/12 09:59
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你对我的回复及时予以评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