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两个问题,请分别解答。 1.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城市工作,两人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自有住房,那么租房租金就由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个人去扣除,这个想法对不对? 2.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城市工作,两人只要其中一个有自有住房,那么两人都不符合租房租金这个专项附加扣除,对吗?

84784960| 提问时间:2022 12/13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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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1是正确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022 12/13 21:55
小林老师
2022 12/13 21:57
您好,2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84784960
2022 12/13 22:01
你请根据我的提问来回答,谢谢
小林老师
2022 12/13 22:12
您好,1想法正确,2是的,都不可以
84784960
2022 12/13 22:23
明白的。那么请问如果夫妻双方各自在不同的城市,那么分开考虑,符合条件的那就是双方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扣除,是这样理解吗?
小林老师
2022 12/13 22:26
您好,是的,主要看主要工作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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