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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21 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 10 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500000 元,并随同白酒销售收取了包装物押金 33900 元,款项已收到。 (2)销售啤酒 120 吨,售价为2200元/吨(不含税),收取包装物押金300元吨,款项已收到。 (3)将自产的粮食白酒2吨用于馈赠,3吨用于职工福利。同类产品的市场售价为 50 元/千克(不含税),成文为 30 元/千克。 (4)从农民手中收购粮食一批,在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 15万元。 (5)委托某酒厂代为加工酒精一批,发出材料成本 51000 元,支付加工费 6000元,取得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为 360元。 (6)从国外进口3吨粮食白酒,关税完税价格 30 万元(折合人民币),关税税率15%,取得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已验收入库。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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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增值税500000×13%+3900+120×22200×13%+5×2000×50×13%-150000×10%-360
消费税500000×20%+30000×20%+10×2000×0.5+120×250+5×2000×50×20%+5×2000×0.5
你计算一下
进口,关税30×15%=4.5
消费税(30+4.4+3×2000×0.5/10000)÷(1-20%)×20%+2000×0.5÷10008
增值税(30+4.4+3×2000×0.5/10000)÷(1-20%)×13%
2022 12/15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