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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13%,退税率为10%。2019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耗用其中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免税产品,当月因管理不善将上月购入的一批原材料毁损,该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且己在上月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上述原材料均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当月进料加工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万元。上期期未留抵税额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问:(1)该企业不可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抵减额是多少?如何计算?(2)该企业不可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3)该企业出口应退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40)该企业出口的免抵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5)该企业的留抵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2/2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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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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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2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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