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x21年5月甲公司委托公,公司代为加工一批应缴消费税的材料(非金银首饰),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大15%。甲公司的材料成本为700000元,加工费为150000元,由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150000元,乙公司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加工费为150000元、增值税税额19500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甲公司收回验收入库,继续用干生产应税消费品。加工费及代收代缴消费税均日支付。甲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的核算。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2/26 15:5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 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
2022 12/26 15:54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