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金额太大怎样可以处理掉?都差不多10年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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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不用付的转到营业外收入 收不回来的做坏账
2022 12/27 09:11
84784955
2022 12/27 09:22
做成坏账,税局不会认可吧,也不能扣除,毕竟没破产什么的
玲老师
2022 12/27 09:24
你好 五年收不回来的可以做坏账的
玲老师
2022 12/27 09:24
税前扣除符合这个规定就可以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84784955
2022 12/27 09:33
我们这账上的都是一些工程结算扣款的,就剩下的不付了,也没有什么协议,就是不付了,好像也就第三点比较符合一点,可是也没有证据证明人家无力偿还呀
玲老师
2022 12/27 09:38
是你们直接不要了,这种情况是吗?那不能税前扣除。
84784955
2022 12/27 14:22
问题是想要也要不回来呀,加起来也有几十万,一直挂着
玲老师
2022 12/27 14:25
你好 按上面说的做平 做坏账就可以了
84784955
2022 12/27 14:54
就是说账上直接做坏账,那申报的时候是?要做调增吧?每年都调增这一笔数字?
玲老师
2022 12/27 14:57
你好 是的 汇算时调整一次就可以了
84784955
2022 12/27 14:59
就是说我现在做坏账,到明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一次,以后就不用再调增了是吗
玲老师
2022 12/27 15:03
你好 是的 是这个意思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