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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耗用其中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免税产品,当月因管理不善将上月购入的一批原材料毁损,该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且已在上月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上述原材料均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当月进料加工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万元。上期期末留抵税额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问:⑴该企业不可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抵减额是多少?如何计算?⑵该企业不可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⑶该企业出口应退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⑷该企业出口的免抵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⑸该企业的留抵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12/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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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视同进项)=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022 12/2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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