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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林咨询公司从事认证服务项目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10日,取得某项认证服务收入53万元(含税)。 (2)14日,购进一台经营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0万元,税额为1.3万元。 (3)20日,接受本市其他单位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6万元,税额为0.36万元。 (4)21日,接受杭州市某运输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6万元,税额为0.054万元。 (5)26日,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一台固定资产,含税售价为3万元。要求: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84785041| 提问时间:2022 12/2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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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3万/1.06*6%—1.3万—0.36万—0.054万+3万/1.03*2%
2022 12/2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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