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下,事业行政单位收到对方开的增值税发票,没有写我们单位纳税人识别码,这个可以吗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3 01/0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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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 普票的可以的,
2023 01/02 17:11
84785029
2023 01/02 18:33
票据管理,普通也要纳税识别码的吧
郭老师
2023 01/02 18:34
你好,开给事业单位可以不用填写的
84785029
2023 01/02 20:07
有文件规定吗
郭老师
2023 01/02 20: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需要强调的是,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的,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了。
84785029
2023 01/02 21:59
这是以前的,好像还有最近的吧
郭老师
2023 01/02 22:03
这个一直都没有变化啊 最新的没有 一直执行的都是这个
84785029
2023 01/02 22:10
后来有个票据管理文件的,普票要写单位全称和纳税识别码,专票要写购买方全部信息(无论企业还是单位)
郭老师
2023 01/02 22:13
这个就是啊 很早之前开单位就可以 后来税号必须开 就是我给你发的 也是很多年的规定
84785029
2023 01/02 22:38
你不是说只针对企业
郭老师
2023 01/02 23:19
最早是开普票不管开给谁都可以是填写单位名字 后来2017年就规定开给企业需要开税号 以后都没有变化 一直都是这个政策 购买方为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吗? 根据《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不在此范围内,因此不适用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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