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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往来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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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往来账务处理方式分为:一、实物账务处理;二、资金账务处理。
一、实物账务处理: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发货,发货的实物货物或者服务以及数量以双方签定的货物账务处理协议则定。分公司收取实物货物后,依据协议签订的实物账务处理协议将会受到相应的结算或者付款。
二、资金账务处理:根据双方的协定,当分公司收取实物货物后,进行资金账务处理。总公司根据合同签定的货物账务处理协议,及时向分公司支付货款。此外,分公司还可以向总公司提供一定的额外服务,总公司也将向分公司根据签定的服务价款协议及时支付服务费。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操作,必须在每一次的实物货物及服务交易中遵守账务处理协议,保证资金收支的准确性,避免双方在账务处理上出现纠纷。
2023 01/05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