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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有一项是:销售电子产品,那么赠送客户的手机(客户买课程,赠送手机),属于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吗?

84785004| 提问时间:2017 07/1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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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不属于,只是属于给客户的优惠
2017 07/17 17:55
84785004
2017 07/17 17:59
那么,我们在收取给客户服务费并赠送手机的时候,就可以这样做了。服务费是6580 ,手机成本是1500,借:银行存款6580,贷:主营业务收入6388.35,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91.65,借:销售费用-手机1500 贷:库存商品:1500,这样做对吗?
邹老师
2017 07/17 18:02
你好,手机在购买的时候直接计入销售费用核算就是了
84785004
2017 07/17 18:06
老师:如果这样做的话,就必须得开发票,发票上就得注明手机是赠送的吧?因为好多客户都不要发票,我们好多都做的是无票收入。另外,我们手机有时候一买就好几十台,付10、20多万的手机款,可一次性计入费用吗?
邹老师
2017 07/17 18:11
你好,你们本身不是销售课程,然后赠送手机?
84785004
2017 07/18 08:52
不是销售课程,是给客户进行股市指导的课程
邹老师
2017 07/18 08:58
你好,还不是提供相关课程服务,然后赠送手机 这个手机计入销售费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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