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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能不能在两家公司任职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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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个人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任职,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遵守相关的税务法律,以避免造成税收上的遗漏和滥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即《个税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一个人如果同时在两家以上的单位工作,应交纳一次性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当一个人同时在不同单位工作,就需要对『累计』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进行申报。分别对在两家公司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分别进行申报的话,会在税收上做重复的缴纳。同时,要注意遵守『个税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个税累计抵扣”要求,即上一次累计个人所得税累计应纳税额可以抵扣本次累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另外,一个人从不同单位获得的个人所得税,也应该遵守《个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即“拥有多处所得的个人,应当在本单位所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基数上,各所得收入在一个年度里累计享受税前扣除。”从而达到减免税收的目的。
拓展知识:
税前扣除是指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金额,以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的政策措施,是增加个人收入、拉动消费的有效手段和财税改革措施。税前扣除有五大类:基本扣除、教育费附加、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子女教育支出。
2023 01/09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