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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并抵扣专票由我们购方申请红字信息表发给销方后,销方开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给我们一份来作为冲原业务凭证的附件?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1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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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答:答案是肯定的。当已认证抵扣专票由购方申请红字信息表发给销方,销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应当作为冲原业务凭证的附件,给购方一份。 发票一般包括:发票头(如销售方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等)、发票明细(如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金额等)、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等信息,发票的内容必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律规定的规定。 另外,国家规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仅能在专票涉及抵税或冲税时用户冲抵,而不能转让,所以当销方开具红字发票时,购方有必要向销方要求一份作为冲原业务凭证的附件以备核实。
2023 01/10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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