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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2019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三万元,该批红枣1/3用于销售,1/3无偿赠送关联企业,1/3用于职工个人消费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52000元,另外,销售食品袋含税收入2260元3.将自制一批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020元4.出租年初购入的店铺取得不含税租金五万元支付招租费3000元,管理人员工资一万元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13%,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9%,成本利润率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商店本月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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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甲商店本月应纳增值税主要是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得出,首先关于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三万元,该批红枣1/3用于销售,1/3无偿赠送关联企业,1/3用于职工个人消费,由于1/3无偿赠送即没有经济利益,若无收入,其相应增值税可以填写0;其次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52000元,这部分取得的收入涉及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3%,根据税收法规,用应纳税额公式计算:应纳税额=税额/(1+税率)×税率=(452000×13%)/(1+13%)×13%=464360÷1.13×0.13=48720;再次3.将自制一批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020元,由于只涉及非销售,因此不计税;最后4.出租年初购入的店铺取得不含税租金五万元支付招租费3000元,管理人员工资一万元,这部分得出的租金总额六万元,税率9%,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税额/(1+税率)×税率=(60000×9%)/(1+9%)×9%=54000÷1.09×0.09=4909;所以甲商店本月应纳增值税合计应为:464360÷1.13×0.13+4909=48720+4909=53629元。
拓展知识:增值税是我国普通税种,是一种按价值增加计征税的税种,即来源于价值增值,但政府在收入中只征收部分税收,而其余部分由纳税人自行支出。如果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高于应用在购买和销售中的增值税,则增值税将由纳税人承担。如果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低于应用在购买和销售中的增值税,则应由税务机关给予纳税人补贴。
2023 01/10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