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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电子口岸8月有数据了,可以10月再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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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只有实际发生并已完成电子口岸8月份的退税报告需要在10月份报告。如果您提交的8月份报告表明尚未完成,则在10月份不能再次申报。
此外,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审查各类税务申报的,必须在税务申报书及其附件的报送后,将审查结果于两个月内告知申报者。因此,在实际发生电子口岸退税业务的月份报告后,由于审计上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延迟,导致10月份无法申报也是可能的情况。
总之,如果您想在10月份再次申报,需要在8月份末完成电子口岸退税报告,同时确保审计时间的顺利进行,以免影响到10月份的报告。此外,可以积极与国家税务机关联系,以了解审计的全过程和结果,以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023 01/10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