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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应交所得税借方有余额,现在我要把它转到所得税费用里面,我现在要做调整分录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然后借方是未分配利润,贷方以前年度损益 那是不是代表我在以前年度我没有结转这个所得税费用,导致我利润增大,所得税交多了?税交多了,也退不回来了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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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是的,通过调整分录,把以前没有结转的应交所得税借方余额转入到所得税费用里,造成利润增加,必然会导致应交税费增加。这种形式的应交税费退不回来, 因为以前的应交税费不是现在所支付的;有了以前的调整,利润就增加了, 这就是为什么会多缴纳应交税费的原因。 此外,缴纳税费是一个企业实施政府管理的重要方式,企业要遵守国家税收政策,按时准确地缴纳税款,以及不违反政府规定,切实支付社会税费,以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企业要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优惠政策来减轻税收负担,从而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减少财务负担。
2023 01/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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