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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主播 直播过程中发放的福利品、抽奖(另行购买的手机、平板等)计入销售费用,二级科目怎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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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带货主播直播过程中发放的福利品、抽奖(如另行购买的手机、平板等)应计入销售费用,二级科目一般定为“推广费”,如有多个带货主播,则可以将同一带货主播的费用归并到同一个推广费项下。这些带货主播发放的福利品、抽奖也应根据相关发票或票据进行销项税额的扣除,确保企业在财务核算时能够准确反映经营成本。
拓展知识:此外,在带货主播直播中发放的福利品、抽奖等,如果不是另行购买的,而是企业自产,则可以统一计入“营业费用”里,统一归于“其他营业费用”,不需分开计入“推广费”中。
2023 01/10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