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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公司11月成立,招聘员工的工资,在12月20号发放。请问,12月15号之前申报11月税费时,个税怎么申报,可以0申报吗?

84784959| 提问时间:2023 01/1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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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在公司11月成立且12月20号发放的工资,此情况下,在12月15号之前申报11月税费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个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公司11月份已经完成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并已经确定划拨应发工资款,但尚未支付时,则应当增值税一次性申报下月发放的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即在12月15号之前,11月份发放的工资应申报一笔应纳税所得额,但个税起征点可以0申报。 另外,增值税申报个税时,应该注意的是,即便稽查期内薪酬已经被支付,但税收节点仍然应该按原定申报个税,即以薪资类应纳税所得额为准。此外,为保证增值税申报的准确性,还有理由提醒企业应重点关注发放薪资的准确性,以免出现税收计算漏洞等问题。
2023 01/1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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